這次更新的關于學生簽的文件中包含了四大塊:
1.GenuineTemporary Entrant(以下簡稱GTE)要求更加明確
GTE為“真實臨時入境申明”,以證明自己來澳洲的目的是為了學習,而非移民。是每個來澳洲來留學的同學都必須提供的,而移民部在本次更新中特別強調。
GTE聲明必須包含以下要點:
你過去的學習與工作情況,包括有無間隔年,間隔時間有多久;
如果來澳學習的專業與你過去的學習背景或工作領域不相關,請解釋原因;
解釋在澳洲完成學業將如何幫助你實現未來的人生計劃。、
2. 最低生活費標準上漲
從今年的2月1號開始,移民部規定的把最低生活費小幅上調,這樣同學們在準備財產證明時需要按照新標準來準備。
財產證明是用來證明你有能力支付澳洲學費和生活費,并增加簽證通過率的。一般移民局會給出每年參考生活費標準,這次更新的如下:
學生或監護人,每年在澳生活費為20,290澳元;
學生的伴侶或配偶,每年在澳生活費為7,100澳元;
學生的子女,每年在澳生活費為3,040澳元。
PS:以上這個是從2018年2月1號開始實行
而目前的生活費標準為:
3. 材料不全的申請或將遭拒
從今年起,申請學生簽證時如果被判定為常規類申請(regular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),則必須提供完整的材料。如果材料不全,將不會再提醒申請人補交材料,并且有可能直接拒簽!必須提供的材料如下:
財產證明(需證明可以動用這些財產用于留學);
英語成績證明或免英語要求的證明。
最新消息:澳洲移民局關于學生簽證發布最新通知
4. 拒簽史必須真實陳述,不得隱瞞
根據澳洲移民條款PIC4020規定,如果你或你的家庭成員,之前有過任何國家的拒簽史,請務必告訴移民部,否則可能會因為提供不真實的材料導致簽證拒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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